2012/9/11

自我修復的說法

  
  西元2012年9月11日 心情 返晴
 
       自我修復的說法

  心理創傷須靠時光的淡化,而身體髮膚之傷,在醫學上有個「自我療癒」的理論。如傷風感冒吃藥
,只是在降低生病痛楚的指數與症狀,其實多喝水,一段時日之後,即使不服藥,感冒自動會好。再著,如骨傷,定架、打石膏,隔一段時日,骨頭傷縫自會癒合,這就說明了人的身體,不僅有「自我療癒」,還有「自我修復」的機能。當然這種機,能只適用於小傷、小病,而且會隨著年歲日漸衰退。
  也就是說,人越老,病痛、傷口,就好的越慢。想想年輕時,切菜刀傷,三、四天就好。今得一個星期才能全癒。
  看著紅腫疼痛的腳,想起舊傷情景;想起四年前膝蓋退化的痛和那將進半年不能出門、行走的日子。而最糟的是骨科醫生宣判我:等著坐輪椅或開刀換人造膝蓋骨。因為軟骨不可能再生、不可能修復。
  在吃消炎藥吃到胃痛,在死馬當活馬醫的心態下,我在「早安姐妹會」朋友的介紹下,看了整脊復健科的醫師。他竟然說可以重建肌肉群和自我修復。這是最後的一線希望,於是我走進了整脊的醫理世界。
  醫師說舊時的傷處,會啟動修復功能,所以它會再痛一遍,如生長痛一樣。於是我的手臂曾腫脹的發亮,右胸曾疼痛過三、四個月,膝蓋酸疼半年。如今,我仍能以自己的膝蓋骨,自由漫步行走。 
  我跛著腳去看醫師。我痛!他竟高興的恭喜我:這個舊傷等了十多年了,終於啟動了修復機制。所以它充血腫脹,因為它需要修復的營養。
  而讓醫師調理後,今日雖還微腫,但已不再疼痛了。這個自我修復的說法似乎成立,而我從天天,每一個禮拜四天、三天,至今兩天的復健,也似乎值得。可是我的舊傷
,到底還有多少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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